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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四、要约与要约邀请

2024-12-21


要约是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不是意思表示。其区别在于二,其一是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其二是是否表达了受其约束的意思。如果两者同时具备,即是要约;两者均不具备或欠缺其一则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不是意思表示,因而,对于发出要约邀请之人与被邀请人而言都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存在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损失”,也不会在法定的先合同义务之外给发出要约邀请人带来更多的先合同义务。

------京程律师(www.jchls.com)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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